关于融资融券违约金(罚息)收取比例调整的通知
来源:中信证券 发布时间:2018-05-11
尊敬的投资者:
为控制业务风险,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对投资者逾期归还我公司(融资)资金或(融券)证券的违约金(罚息)按日收取比例调整为“万分之五”。
上述内容自2018年5月14日起开始执行,特此通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1日
来源:中信证券 发布时间:2018-05-11
尊敬的投资者:
为控制业务风险,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对投资者逾期归还我公司(融资)资金或(融券)证券的违约金(罚息)按日收取比例调整为“万分之五”。
上述内容自2018年5月14日起开始执行,特此通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