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

关于融资融券违约金(罚息)收取比例调整的通知

来源:中信证券 发布时间:2018-05-11

尊敬的投资者:

 

    为控制业务风险,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对投资者逾期归还我公司(融资)资金或(融券)证券的违约金(罚息)按日收取比例调整为“万分之五”。

 

    上述内容自2018514日起开始执行,特此通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