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

关于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来源:中信证券 发布时间:2023-10-26

 尊敬的投资者:
 

本公司将对投资者融券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1、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则

(1)投资者于2023年10月30日及以后新开立融券合约适用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0%;

(2)若投资者于2023年10月30日(不含)以前开立的融券合约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低于100%,且于2023年10月30日及以后进行展期的,展期后前述合约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于合约原到期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调整为100%。

2、投资者不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则

(1)  投资者于2023年10月30日及以后新开立融券合约适用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0%。

(2)  若投资者于2023年10月30日(不含)以前开立的融券合约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低于80%,且于2023年10月30日及以后进行展期的,展期后前述合约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于合约原到期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调整为80%。

上述保证金比例调整将影响投资者信用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请投资者知悉。

除本公告通知的保证金比例调整外,若非特别公告,本公司对保证金比例的调整仅适用投资者新开立的合约,对于投资者在保证金比例调整前已开立的合约适用的保证金比例按合约开立时本公司向投资者通知的保证金比例计算。

若我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其他通知方式向投资者就投资者开展融资融券交易适用的保证金比例发送通知的,通知优先效力以合同约定为准。请投资者务必随时留意我公司相关网站和客户端发布的业务公告、展示的数据及我公司以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向您发送的通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