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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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佣金 | 暂免收取 |
质押登记费 | 股票:500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1‰收取, 超500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1‰收取。 债券、基金:500万份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 收取,超500万份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 |
交易经手费 |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取初始交易金额/100000,最低收取5元,最高收取100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每股千分之一元,最高收取100元。 |
利息 | 以协议约定为准 |
违约金 | 以协议约定为准 |
公证费 | 以实际情况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