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

收费项目 收费
交易佣金 暂免收取
质押登记费 股票:500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1‰收取,
超500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1‰收取。
债券、基金:500万份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
收取,超500万份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
交易经手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取初始交易金额/100000,最低收取5元,最高收取100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每股千分之一元,最高收取100元。
利息 以协议约定为准
违约金 以协议约定为准
公证费 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本收费标准为列举事项,仅供参考,以相关监管机构或本公司最新通知为准